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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真正解决问题

2015年09月14日 | 作者: 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 | 阅读: 93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志军9月6日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审议有关改革文件。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改革精准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真正解决问题。

会议审议了《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扩大工作,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重要探索,也是经济新常态下,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制度创新。要巩固用好省级学会首批试点工作成果,在更大范围内推动试点工作,促进省级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把握好简政放权的改革方向,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可负责、可问责的职能转接机制和转移后的服务机制,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扩大试点工作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在工作体制、机制、形成模式等方面加强研究探索,努力形成江苏的改革品牌,使我省社会化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的能力更强。

罗志军强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对促进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具有制度性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履行好登记管理、调查、检查、通报、移交等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良好环境。

罗志军指出,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改革部署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审议了一批改革方案和事项,随着改革方案的不断出台,抓落实的任务更加繁重。我省重点改革推进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对照中央推进改革的节奏和要求,对比兄弟省市的改革发展态势,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改革方案“含金量”不够高,相关改革措施不衔接不配套,一些改革试点进展比较缓慢,一些地区和部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仍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和研究解决。要充分认识中央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准确把握中央改革部署的路径和重点,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坚定不移把改革事业推向深入。

罗志军强调,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更重、节奏更快、要求更高,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抓推进,该积极试点的不能等,该迅速落地的不能放松,确保按时序进度高质量完成改革目标任务。要聚焦问题求突破,提高改革精准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特别是我们现在正在抓紧谋划“十三五”发展,要重点聚焦经济体制和社会领域改革,把推进“四梁八柱”改革事项和谋划推动“十三五”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重大改革事项,要做细做实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善于把中央部署往下落一个层次,做到把改革举措往前延伸一步、做深一层,使改革创新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促落实,立足于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把改革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抓方案、抓落实、抓试点,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真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