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科技计划汇总
2016年01月13日 | 作者: 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 | 阅读: 192192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5〕15号),江苏省科技厅整合原有相关科技计划,设立了以下五大类科技计划。
一、政策引导类计划
1、产学研合作
申报要求:分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两类。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省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前瞻性联合研究,前期企业支付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万(苏南企业前期投入不低于50万);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支持省内高校院所普遍建设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技术转移中心,引导省外著名高校院所在苏建设具有专业队伍、实体化运作的技术转移分中心。
政策要点: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的省级支持强度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2015年未安排资助经费。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处025-83606512
2、国际科技合作
申报要求:分重点国别及机构产业技术合作项目和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项目两类。其中,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项目分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子项目和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建设子项目。
政策要点:国别及机构产业技术合作项目省资助不超过100万元/项,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子项目省资助不超过100万元/项,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建设子项目省资助不超过100万元/项。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025-57716995
3、苏北科技专项
申报要求:分科技富民强县、科技创新券两类。科技富民强县项目将围绕苏北特色产业培育需求,支持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苏北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第三方独立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服务以及科技创业服务。
政策要点:科技富民强县项目采用因素法对市、县(市、区)进行年度资金划档分配,单个子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35万元/项;科技创新券试行备案制,由苏北各省辖市县区负责本地区科技创新券的印制、发放、受理、审核、兑付等工作。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农村处025-83611856
江苏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处025-83606512
4、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
申报要求:重点引导企业、涉农科教单位积极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主要对科技服务超市、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咨询培训、劳动创业等各种公益性科技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奖补。
政策要点: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奖补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自然人科技特派员每名奖补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法人科技特派员每家奖补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农村处025-83611856
5、软科学研究
申报要求: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研究任务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研究,采取定向组织方式申报;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项目数要求进行推荐申报,鼓励联合申报。
政策要点:重点项目省资助10-30万/项,面上项目省资助不超过6万/项。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025-57723606
二、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1、科技设施
申报要求:分科研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科技服务载体与平台(科技服务示范区/自主创新广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能力提升项目)、企业研发机构(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大类,9小类。
政策要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定向组织并择优支持;重点实验室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服务示范区(自主创新广场)省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省资助300-1000万元/项;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一次性省拨后补助30-80万元/项;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能力提升项目省资助500-800万元/项,分三年拨付;企业重点实验室省资助不超过300万元/项;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一次性省拨后补助50-100万元/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委托所属市县给予引导支持。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条件处025-57715340
2、联合载体
申报要求:在已认定的江苏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所在的省级以上高新区(园),依托海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共建各类新型研发机构。
政策要点:与江苏省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联动,限额申报,分档予以资金支持。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产学研处025-83606512
三、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
申报要求:分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和面上项目两类。其中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分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省青年基金项目两个层次。
政策要点: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资助不超过100万元/项;省青年基金项目省资助不超过20万元/项;面上项目省资助不超过20万元/项。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社发处025-83616056
四、重点研发计划
1、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
申报要求: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分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开发应用项目三类。
政策要点:重点项目实行预申报方式,可设置3-5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不超过200万元;竞争项目实行择优推荐,省资助不超过120万元/项;开发应用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省资助不超过200万元/项。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高新处025-83359254
2、现代农业
申报要求:分重点项目(重大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前瞻性高技术创新、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重大农业新装备研发)、面上项目(农业优良品种选育、农业高技术创新、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粮食丰产增收)、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农业科技集成创新示范工程、粮食丰产增收科技示范工程、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后补助项目(十二五以来获得品种权及审、鉴定证书的农优品种)共四大类,12小类。
政策要点:均采取无偿拨款方式,重点项目省资助不超过200万元/项;面上项目省资助不超过50万元/项(品种选育为后补助);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省资助不超过300万元/项;后补助项目省资助不超过50万元/项。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社发处025-84215986
3、社会发展
申报要求:分科技示范工程、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生物医药、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其它能带动行业科技进步的项目)四类。
政策要点:科技示范工程省资助不超过300万元/项(警务大数据方向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项目省资助不超过200万元/项,与单位自筹比例不低于1:1;生物医药项目省资助不超过100万元/项;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择优支持。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社发处025-84215986
五、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申报要求:分专题组织类项目(A类)、联合招标类项目(B类)、面上择优类项(C类)。
政策要点: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联系部门:江苏省科技厅成果处025-86635404
以上各科技计划的申报指南从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网址:http://www.jskjj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