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2020年03月12日 | 作者: 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 | 阅读: 611617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计划安排,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将联合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的推荐与评选工作,正式通知待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后下发。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会员,热心学会工作,踊跃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为学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复合材料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复合材料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复合材料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十大青年科技之星”(从青年科技奖授奖人中评出)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名额
学会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推选候选人1名,经公示后正式上报省科协。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申报人须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申报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报送电子材料
申报人填写《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以及附件目录,于2020年4月12日前发至学会邮箱。附件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5-84891651
邮箱:jscmp@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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