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新技术新产品鉴定的通知
2021年02月20日 | 作者: | 阅读: 213次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我省复合材料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及企事业单位,为组织技术推广应用和转让、参加重大项目招标、申报科技项目以及申请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等提供重要依据支撑,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现组织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鉴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项目范围
1、新产品投产鉴定。鉴定条件:
(1)已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或试产计划,试产的新产品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按产品标准完成全项型式试验,经2家以上用户试用;
(2)具备投产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含产品标准);
(3)具备投产所需的工艺装备、产品出厂的测试设备及相关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设备;
(4)产品生产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5)无知识产权争议;
(6)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2、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鉴定条件:
(1)已完成样机(样品)试制计划,样机(样品)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2)具备样机(样品)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含技术条件);
(3)样机(样品)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三)新技术鉴定。鉴定条件:
(1)已完成技术任务书规定的研究任务,新技术经过与相关技术的对比测试;
(2)具备技术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
(3)新技术应用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二、申报所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流程表》《新技术新产品鉴定信息统计表》,纸质版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附件材料:
(1)新产品投产鉴定:计划任务书、试制总结、技术总结、产品标准、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标准化审查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用户试用报告(工业试运行报告)、产品图样、全套工艺文件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涉及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的新产品,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2)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计划任务书、试制总结、技术总结、技术条件、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标准化审查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产品图样、主要工艺文件,涉及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的新产品,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3)新技术鉴定:技术任务书、技术总结、查新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技术测试报告,涉及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的新产品,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会秘书处。
电话:025-84891651
邮箱:jscmp@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312信箱
附件1: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流程表
附件2:新技术新产品鉴定验收证书
附件3: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操作手册